孤女穿七零??? 幸好发现空间吊坠里有条顶级繁华街??? 不然亏死 大型超市?? 奢华酒店???顶级4S店?? 大医院??? 游泳馆? 美食城??? 这是我不花钱就能拥有的么? 我花钱也不一定能?? 呸?? 我花不起那个钱 直到两个空间的碰撞??? 让一个更牛逼的修仙空间诞生??? 扯出了更深层的异界秘密 穿越之初?? 她的愿望就是带着全家赚点小钱…… ?妥妥男主 喂~这朵住在牛棚的高岭之花???
一朝穿越,别人穿越都是美美的小仙女,林青青穿越成了一个大肥婆,而且还是一个给老公戴了绿帽子的大肥婆。于是她下定决心减肥,赚钱,原本对她爱搭不理的老公也秒变大忠犬
作为三好青年,方玖离本着助人为乐,诚实友善的美好一品格,到处云游四海帮助他人解决问题,努力成为人人心中的大好人。 但事与愿违,还没开始行动就止步在一方世界,不知道什么开始,自己就活成了别人希望他活成的样子。若是连睡觉都不踏实,真不知道还有什么能拯救他。 花花世界迷人眼,好死不如赖活着。成为大佬,先从花钱开始。
天启末年,因君皇昏庸无道,笃信宦官迫害忠臣,诛杀良将,使得天启百姓民不聊生哀鸿遍野,叛军肆虐。墨凡乃天启大臣因奸人所害,被天启皇满门抄斩,留一女墨雪逃离生天。天启城脚下一重镇,富可敌国的寒家被宦官封贤达设计谋害,使得家族一夜之间灰飞烟灭。天...
(本书以填坑为主) 第一次进入仙境,契约书唤王默公主的来源: “早在故事开篇,那人就给出过明示,她是被认可的命定之人。” 罗丽王族的故事: “罗丽,王族最后的幸存者。有人拼尽一切只为留住你,当年,那个会牺牲的人原本是你。” 王默的父亲: “陈词何以写旧章,晨希何以被埋默。” 金罗过往: “一世初见即诀别,一世重逢斩羁绊,一世花海乱君心,一世再见亦不识...” 水默羁绊: “人类的女孩,我其实早就见
(双女主文,标签选错了,文笔小白不喜勿入,有私设) 意外得到空间,以为末世要来了,苏宁赶紧屯物质。 但当钱花尽,苏宁静静等待末世的到来,但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世界仍然静好,苏宁也就将空间当作一个单纯储物的地方,没有那么在意了。但苏宁还是天真了,一觉醒来,换了个地方, 设施陈旧,好像来到了七十年代。身体主人是爹不疼娘不爱小可怜。下乡政策,苏家不得不有人得下乡,苏老大结婚了,姐姐家里人给了个临时工
谈起京城镇国将军府的少将军,世人皆叹,仪表堂堂的少将军,年少有为,却婚姻缘薄。年少成名,护国护民,为守国护疆土立下汗马功劳,却护不住自己的妻儿,娶两任夫人,皆因意外去世。 都道是少将军身为军人,身上杀气重,影响枕边人,至此京城再无人家愿意将闺女嫁去镇国公府。 镇国公夫人拿儿子的军功去换赐婚。 叶琬瑶本是地地道道的江南姑娘,老爹是个地方官,被个下山化缘的老和尚一语定了命言,说克夫,活到十八岁还没订过
他对所有人视若无睹,唯独将她宠上天,无人能及。 明明她是替嫁新娘,他却算计她怀孕,生下他的继承人。 她跑,他追,她插翅难飞。 “你要干嘛?” 他步步紧逼,笑的一脸邪魅,“当然是响应国家政策,生三胎!”
论一个不怎么直的直男如何被各路小攻调教到离不开肉棒的故事。
一朝被治愈系统绑定,汤樱是拒绝的,老娘看上去是走温馨治愈风格的吗!但是看着自己身下突然冒出来的大唧唧,汤樱红唇一勾。治愈是吧,也不是不可以。我肯定会肏到让他再也想不起伤心事的! 樱樱快穿吃肉之旅开始。 女主控/主攻无逆/女穿男/女攻男受/轻松开挂升级流 cp:汤樱x各种各样受 已确定世界: 1、斯文败类老师x敏感卑怯双性 2、病弱腹黑小皇帝x阴狠毒辣厂公 3、以下犯上徒弟x高龄之花师尊(抖) 4、
新开的一个美攻强受短篇集! 你好,这里是权利天平,坚持>
为了喜欢虐待完美大哥哥的奇特xp 大概就是一个亲世代再往前些的格兰芬多,被迫成为食死徒的故事 男主ars,因为本故事的走向很非主流。是大马尔福同届,纯血,格兰芬多,开局满天赋,很强。前期勾搭凤凰社对付伏地魔,后期因为令人窒息的家族用他同父异母的孱弱妹妹威胁,被迫成为食死徒,没少被折腾 原本是自由不羁的少年,从狼人群手底下救过卢修斯他们。 他爹是个疯子,总怀疑他那个血统低贱的泥巴种妈妈背叛他,最终把
【920】悍界 民国时期,军阀割据,妖邪四起,邪道柳之节设局鸠杀黄家五十八人,夺取了孩童,养炼黄家母女三人为邪尸玩物,那年幼孩童在柳之节的培养下成长。虎牙山一桩百年的狐妖冤案,黄石县风水遭变改。有神仙也有江湖。收服军阀,经营方圆百里,叱咤江湖,神仙逍遥。 反派主角,暗黑暴力,权谋,剧情肉。 养尸pyx鬼物py/x兽人pyx人神pyx猫妖pyx母乳pyx十二岁,二十岁,高大j,一人三分身py v博:
高h,脑洞大,第一章偏清水,各种py有,温馨有,虐身有,没有我不会写的只有你不想看的
道格先生被赠予了一位性奴隶。 『用希尔薇的开头来写一个纯爱的故事』 主攻,随缘更新。 无存稿无大纲,随便写着玩的东西,来源于我对某作者最新章还是去年的怨念,如果有幸遇见和我掉到同一个坑的同学估计可以发现我对那篇文浅略的模仿。